■ 觀察家
取消特殊場所外的健康碼查驗后,相應的健康碼管理、賦碼機制,也理應作出調整優化。
12月7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提出,除養老院、福利院、醫療機構、托幼機構、中小學等特殊場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查驗健康碼。不再對跨地區流動人員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不再開展落地檢。12月8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通知,要求各單位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公路及航道、船閘防疫檢查點“應撤盡撤”,不得隨意限制車船通行。
隨著防疫政策的調整,全國多地的機場、高鐵站接連宣布不再查驗核酸檢測證明及健康碼。一些地鐵站還撕掉了場所碼??傮w而言,自此除部分特殊場所外,健康碼查驗將全部取消。整個社會的流動“規則”已與疫情前的正常狀態非常接近。
但是,在這個過程中也需要注意一些問題。比如,各地對新規的執行應該避免拖延,最大程度減少“時間差”。尤其是在最開始的這幾天,大家出行都已普遍按照最新規則的預期進行,需防止一些地方或機構在執行新規則上“后知后覺”或是搞“層層加碼”,從而與社會預期形成沖突。
在這方面,相關行為的糾偏,應就“新”不就“舊”,未完成的“三天三檢”或“五天四檢”,也該立即停止。只要公眾既有核酸檢測結果正常,理當以最快速度恢復綠碼。
除特殊場所外,全部取消查驗核酸和健康碼后,各地的健康碼管理也該與時俱進。此前,為了分類管理,一些地方實施落地檢等要求,對跨區域流動人員彈窗、賦黃碼,甚至個別地方還專門增設了“藍碼”,這些理應對表最新的防疫要求予以優化、精簡。
首先,要從“非必要不核酸”真正變成“非必要不驗碼”,嚴格按新規最大程度壓縮驗碼要求;其次,賦碼要更精準,更謹慎。
應該看到,當一般場所都無需驗碼時,賦“異?!贝a的必要性已大大降低了。
此外,關于查驗核酸和健康碼,這次“新十條”還留有空間——重要機關、大型企業及一些特定場所可由屬地自行確定防控措施。此一做法是為了滿足一些特殊場所及特殊情況下的防疫需要,但在執行中,應該要避免“自行權”的盲目擴大和濫用。否則,就可能令“新十條”優化調整的社會效果打折。因此,到底哪些機構、場所可由屬地自行確定防疫措施,以及哪些措施,不妨給出更細化的標準。
而說到底,取消特殊場所外的健康碼查驗后,相應的健康碼管理、賦碼機制,也理應作出相應的調整優化。這也應該是杜絕層層加碼,確保新防疫措施“落實、落地、落到位”的內在要求。
□重舟(媒體人)(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