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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寄存辦法惹爭議 學者吁臺北故宮應有使命感
發布時間:2022-12-20  文章來源:中新網 點擊:469

  中新網12月20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蘭千山館”文物因寄存合約期滿,臺北故宮以院區庫房空間有限,傾向不再續約,引發爭議。島內多位學者19日在一場公聽會呼吁,博物館應以公共性為目的,機關的使命感應永存于心,即便是寄存,都應有相互信賴與尊重的過程。

臺北故宮院長吳密察。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劉宗龍 攝

  臺當局“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9日舉行“臺北故宮博物院近來作為是否符合公共性?”公聽會,就寄存辦法的變革等問題,邀請學者專家進行討論。

  臺北故宮院長吳密察稱臺北故宮典藏的質量很豐富并不需要以私人寄存的方式來彌補典藏。

  吳密察說,臺北故宮寄存辦法的變革是為了“符合博物館的公共性”,將以捐贈為前提的方式進行寄存,執行上分成兩種方式:一是合約到期后即啟動捐贈的審查程序;另一是在合約期滿后確認寄存人同意捐贈,啟動審查程序,若無捐贈意愿則由寄存人取回。

  臺灣政策研究基金會教文體育組召集人陳學圣認為,吳密察的說明,讓人不解為何歷經8任院長都相安無事的制度如今卻“崩壞”,寄存制度被院長視為只是淪為有錢人的倉儲?

  還有多位學者均指出,博物館應以公共性為目的,一旦做出決策,影響的不只一代人更是后代子孫參與或接近文化藝術的權利,即便是以捐贈為前提的寄存,都應有相互信賴與尊重的過程。

  東吳大學社會系副教授劉維公則提醒,以捐贈角度看,重要文物要求捐贈在實務上可行性非常低,一旦文物遷出,再拿回來或借展的成本會超乎想象。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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