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2月10日電(曾瑞正)租客退房時,屋內垃圾成山,垃圾清理費究竟應由誰來承擔?日前,福鼎法院成功調解該其租賃合同糾紛案,讓反目成仇的朋友握手言和。
2020年3月,張某與王某簽訂租賃合同,將位于福鼎市某處房產租給王某使用,租期為兩年。在租期屆滿前一個月,王某表示不再續租。在王某退租后,張某前往租賃房屋查看,發現王某未能做好退租清潔工作,導致房屋內到處是垃圾。與王某商量無果,張某遂將王某訴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800元垃圾清運費及拖欠的租金1300元。
通過聯系張某,承辦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原系朋友關系,但因此事,雙方關系僵化。法官遂聯系張某和王某組織現場調解,耐心地向雙方釋法說理,講清合同關系等方面的利害關系,引導雙方權衡利弊,相互讓步。最后,王某當場支付租金及垃圾清運費合計1600余元,兩人言歸于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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