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3月28日電 (黃健涌 彭躍華)近日,在福安法院與福安公安局的聯合執行下,拖欠2名農民工工資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陳某“落網”。
“我們自己一直都聯系不上陳某,以為工錢肯定要不回來了,沒想到福安法院這么快就幫我們要回了血汗錢,真是太感謝法院了。”農民工雷某、鐘某在福安法院當場收到被拖欠的工錢后,既意外又充滿感激。
2021年,陳某承包祠堂工程,并雇傭雷某、鐘某為其提供勞務,用工結束后,陳某僅支付部分勞務款,余下的15125元以各種理由拖欠不付,后來一度失去聯系。2022年9月2日,雷某、鐘某將陳某訴至福安法院,要求其返還拖欠的勞務款。福安法院經審理判令陳某返還結欠雷某、鐘某的勞務款15125元。
判決生效后,陳某仍拒不返還拖欠的勞務款,雷某、鐘某于2023年2月17日向福安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網絡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情況后,未發現陳某名下有可供執行財產,且陳某拒不溝通協商。為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福安法院啟動聯動執行機制,請公安機關協助查找被執行人陳某下落。
3月22日,公安機關反饋被執行人陳某在霞浦縣某地現身,福安法院執行局立即派警趕往該址將陳某拘傳回法院。經執行法官說服教育,陳某認識到了自己拒不執行的錯誤,立即籌措資金,當場支付了勞務款5100元,并承諾在3個月內還清拖欠的剩余勞務款。
2023年以來,福安法院以“高效強執”為目標,不斷提速增效,已執結涉農民工工資案件21件,其中執行完畢9件、促成當事人和解8件,實際執行到位37.92萬元。福安法院將繼續加大執行力度,聚焦涉民生案件,解決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及時兌現人民群眾的勝訴權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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