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6月16日電 (李艷 王興梅)近日,福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運用“聯治吹哨函告”機制,開展醉駕綜合治理,以“巡回審判+法治宣講”方式在福安市賽岐鎮下浦村公開開庭審理張某某危險駕駛罪一案。
張某某酒后未戴安全頭盔、無證駕駛一輛無牌普通二輪摩托車在道路上行駛,被執勤民警查獲。經鑒定,張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65.85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案發后,經民警電話通知,張某某主動到福安市公安局接受調查。
福安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綜合本案的犯罪事實、情節,當庭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張某某拘役二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3000元。
庭審結束后,福安法院聯合賽岐鎮政府、賽岐鎮司法所等多家單位向現場群眾開展普法宣傳,通過宣傳展板、發放傳單、現場講解等形式全面宣傳危險駕駛、掃黑除惡、電詐、禁毒、非法集資等法律知識。
現場群眾紛紛表示,此次“零距離”參與庭審,又是法官現場普法,加之涉案人員是自己身邊的鄰里,更加深切地感受到醉酒駕車的危害性,時刻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聯治吹哨函告”機制不僅是對群眾呼聲的回應,更是普法宣傳的重要途徑。在今后的工作中,福安法院將以“聯治吹哨函告”機制為依托,進一步強化訴源治理能力,強化部門聯合,以共建共治共享為方向,形成打擊合力,為社會和諧穩定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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