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欣紅
近日,一段題為《男子在太湖邊放生外來物種珍珠鱉》的視頻在網上流傳。視頻顯示,一名男子從白色箱子中將一只背上有花紋的鱉倒出來,鱉很快爬入水中消失不見,周圍的人一片歡呼“放生嘍”。據專業人士介紹,從視頻的內容基本可以判定,被放生的是珍珠鱉,而且一旦放生很難再把它抓回來。
放生本是一樁好事,但隨意放生卻危害多多,不合適的放生不僅會直接導致“殺生”,還可能會對當地生物多樣性造成惡劣影響,破壞生態平衡。令人遺憾的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常常出于“好心”辦了壞事:放生“清道夫”,放生毒蛇,放生鱷雀鱔……一次又一次人為制造了生態險情。更有甚者,看到民間放生活動有利可圖,還專門捕捉野生動物,販賣給景點、游客等做放生之用。據悉,除了線下買賣放生生物的市場異?;钴S,線上各類放生平臺也逐漸增多。
珍珠鱉原產于北美洲,學名佛羅里達鱉,又稱美國山瑞鱉,屬淡水喜溫鱉種,現已引進我國,并在多地開展養殖。中國水產學會外來水生生物科學防控專家團隊的科普材料顯示,不規范的放生是導致外來水生物種演變成外來入侵物種的重要因素之一,而珍珠鱉屬于不適宜開展增殖放流(放生)的水生生物物種。
放生的本意是保護野生動物和自然生態,但野蠻放生不僅有悖初衷,而且涉嫌違法。個人或組織未經批準,無論是國家重點保護還是非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擅自捕捉、買賣、放生都是違法違規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明確提出:隨意放生野生動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或者危害生態系統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去年,江蘇常州女子徐某為給親友祈福在當地水產批發市場劉某處購買了9.04萬元的鲇魚,隨后在當地長蕩湖偷偷放生2.5萬斤鲇魚,結果出現大量死亡,導致漁政部門耗費10天才完成打撈。經鑒定,這些鲇魚為革胡子鲇,系外來物種,具有較強的入侵能力,或嚴重危害長蕩湖水生態系統安全。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徐某、劉某二人賠償生態損失費用。
殷鑒不遠,“野蠻放生”何以屢禁不絕?一是相當一部分人的觀念還停留于過去,總覺得放生就是“行善”,沒有考慮到會帶來其他影響;二是很多放生行為具有隨機性,很難第一時間被察覺、制止,而且目前對違規放生者仍以教育勸導為主,違法成本較低。
應對放生亂象,需要雙管齊下:一是加強宣傳以扭轉部分放生者的觀念;二是相關部門對野蠻放生依法嚴肅懲處,以儆效尤。由于隨意放生等原因,加之珍珠鱉環境適應能力和繁殖力較強,在自然水體中可能占據本土鱉類的生態位,并捕食其他水生生物,對水域生態環境造成不利影響。目前,相關部門已經派工作人員去現場調查情況,核實后將依法對涉事人員進行處罰。
據悉,我國是世界上遭受生物入侵危害和威脅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每年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逾2000億元。專家建議,可以通過學習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知識,傳播正確的環保理念,在我們的生產、生活中開展鄰里生物多樣性保護。其實,減少對自然的破壞和侵擾,有時候比放生會更有利于生態的可持續發展,而這同樣也可以達到善意的目的。
供圖/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