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1月23日電(邵萌)11月20日,國家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指導中心公布了最新一期價格招采信用評價“特別嚴重”和“嚴重”失信評定結果,匯總了2023年9月30日各省份評級為“特別嚴重”和“嚴重”失信的26家醫藥企業。其中,23家醫藥企業評級為“嚴重”,3家醫藥企業評級為“特別嚴重”。
26家失信企業名單。圖源:國家醫保局官網
“特別嚴重”失信企業或面臨撤網
上述結果顯示,3家被評定為“特別嚴重”的醫藥企業分別為四川倍聚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四川潤澤遠醫療器械有限責任公司、遵義百頤醫藥有限公司。
中新網查閱國家醫保局此前公布的價格招采信用評價“特別嚴重”和“嚴重”失信評定結果發現,上述3家企業均非頭一次被“點名”。例如,國家醫保局官網今年1月發布的價格招采信用評價“嚴重”和“特別嚴重”失信評定結果(第5期)中,就有四川潤澤遠醫療器械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其被列為“特別嚴重”失信企業的具體原因。
公示信息顯示,根據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該公司銷售人員夏雪蓮向原寧南縣人民醫院骨科主任張廷海、副院長廖憲明給予回扣或不正當利益,以使其經營的掌外側型金屬接骨板等獲得額外的交易機會、競爭優勢和銷售數量,累計折合人民幣290.7萬元。該失信行為時效標準的起始時間為2022年8月30日。
國家醫保局發布的《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的操作規范(2020版)》規定,根據失信行為的性質、情節、影響范圍等因素,將醫藥企業在本地招標采購市場的失信情況評定為“一般”“中等”“嚴重”“特別嚴重”四個等級。其中,對于失信等級評定為“特別嚴重”的醫藥企業,應限制或中止該企業全部藥品和醫用耗材掛網、投標或配送資格,限制或中止期限根據醫藥企業信用修復行為和結果及時調整。
多涉及帶金銷售
此次被曝光的26家失信醫藥企業,大多涉及向醫院有關人員給予回扣或不正當利益,以使其經營的產品獲得額外的交易機會、競爭優勢和銷售數量,涉案金額范圍也從40萬量級至300萬量級不等。
其中一例涉案金額超過350萬元。此次公布的“特別嚴重”失信企業遵義百頤醫藥有限公司,在國家醫保局此前發布的價格招采信用評價“特別嚴重”和“嚴重”失信評定結果(第6期)中就被評為“特別嚴重”失信。上述評定結果顯示,根據桐梓縣人民法院判決,遵義百頤醫藥有限公司向桐梓縣人民醫院給予回扣或其他不正當利益,以使其經營的藥品獲得額外的交易機會、競爭優勢和銷售數量,累計折合人民幣355.16萬元。失信行為時效標準的起始時間為2022年10月31日,貴州省醫藥集中采購機構按照價格招采信用評價制度規定,評定企業“特別嚴重”失信。根據貴州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公告,限制該公司藥品和醫用耗材掛網、投標及配送資格,限制期至2025年7月29日。
除藥品外,部分企業的醫藥商業賄賂行為亦涉及醫療器械。本次被通報的26家失信企業中,也有多家為醫療器械公司,如四川倍聚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泰州大愛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等,均涉及醫用耗材的商業賄賂案件。
企業可采取措施主動修復信用
自2020年8月28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來,國家醫保局已經公開了7期《價格招采信用評價“特別嚴重”和“嚴重”失信評定結果》,多家藥企因帶金銷售、集采違規等原因被列入招采信用評價“黑名單”。根據《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的操作規范(2020版)》,失信等級評定為“嚴重”的醫藥企業,將限制或中止該企業涉案藥品或醫用耗材掛網、投標或配送資格。評定為“特別嚴重”的醫藥企業,則限制或中止該企業全部藥品和醫用耗材掛網、投標或配送資格。
不過,《意見》中提到,鼓勵企業采取切實措施主動修復信用,包括終止相關失信行為、處置失信責任人、提交合規整改報告并接受合規檢查、公開發布致歉聲明消除不良影響、剔除涉案藥品或醫用耗材價格中的虛高空間、退回或公益性捐贈不合理收益、有效指證失信行為的實際控制主體等。
據國家醫保局官網,國家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指導中心負責人就價格招采信用評價工作相關問題進行解讀時提醒,企業要用好信用修復規則。如對于“回扣”行為,企業可用的修復措施既有退回不當收益,也有降價剔除價格虛高空間。一些企業認為可以用退款代替降價,實際上退款措施是回吐前期的不當收益,對于后期高價行為沒有修復;而降價是糾正虛高價格,避免造成新的危害。所以在信用修復的問題上,退款不能代替降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