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上海11月28日電 (謝夢圓 張亨偉)坐上汽車后座、系上安全帶,在主駕駛座上無人的情況下,車輛在后臺的監控下自動運行起來……
目前位于上海浦東金橋片區的多條道路已為無人駕駛車輛的測試開放,各類配套保障也正如火如荼地制定,那么全無人駕駛究竟離我們還有多遠,“未來車”何時能全面駛入“尋常百姓家”?
“從企業角度而言,我覺得這個時間點不會非常遙遠,可能就在未來五年之內,大家就能在浦東通過小馬智行移動出行App PonyPilot+,約到無人駕駛出租車了。”談及未來預期,小馬智行政府事務部總監黃涵韜顯得很有信心。
正在行駛中的“全無人駕駛”車輛。中新網記者張亨偉攝
據悉,關于智能網聯汽車的運行,浦東新區智能網聯汽車立法規定了四個階段,即道路測試階段、示范應用階段、示范運營階段和商業化運營階段。“目前還處于第一階段,政府給三家企業發放了15張道路測試牌照。進入第二階段,無人駕駛車就可以載人了,但不能收費。等到進入第三階段才可以收費。只要企業達到相關標準,就能獲得從道路測試階段進入示范應用階段的資格。”上海金橋智能網聯汽車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林瑜告訴記者。
從道路測試邁向商業化運營,無人駕駛技術準備好了嗎?
“現在從技術端來說,準備還是非常充分的。”黃涵韜介紹,無人駕駛車的技術在不斷更新迭代,例如,應用了最新技術后,無人駕駛車輛運行對高精地圖的依賴性大大降低,“早期,車頂上的傳感器設備非常大、多、密集,而配備小馬最新一代自動駕駛系統的無人出租車可以把它們縮減到非常小,而且非常美觀,甚至可以和車融為一體。”
技術之外,實現商業化的主體和生態系統準備好了嗎?
“今年2月《上海市浦東新區促進無駕駛人智能網聯汽車創新應用規定實施細則》的發布,其實就意味著智能網聯汽車在浦東的發展應用到下半場。”在黃涵韜看來,所謂“上半場”即政府部門為推進行業發展而制定較為宏觀的規劃和頂層設計,而“下半場”即企業與部分政府執行部門接過“接力棒”,具體操作,將藍圖落實,“現在政策端、法律端的鏈路已經打通了,接下來就是企業和執行部門怎么落實、規劃及打造智能網聯汽車的生態環境。”
作為行業從業者,黃涵韜坦言,目前“未來車”實現大規模商業化落地的過程中存在堵點,“自動駕駛領域在技術上依然存在一些長尾效應,這些都是在實驗室里無法去模擬的,例如一些行駛過程中突發的非常規路況,只有通過在真實公開的道路上不斷進行測試,累積更多的行駛里程,去反哺技術上的需求從而不斷地去提升、完善、迭代自動駕駛的技術與安全,而這就需要政府在開放測試道路方面,基于現有范圍做更大的規劃,給予智能網聯車更多的行駛區域,這樣才能助力我們在技術提升、規?;虡I落地等多方面進行更多的創新與探索,同時也將有助于引入更多看好這條賽道的合作伙伴。”
據悉,在第六屆進博會期間舉辦的第三屆智能交通上海論壇上,上海市交通委員會透露,今年上海還將進一步拓展浦東新區自動駕駛測試道路場景,在金橋、浦東機場等區域提供更大范圍、更多場景測試環境。
“小范圍商業化試點是可以迅速鋪開和落地的,但是大規模的商業化,其實還是考慮自動駕駛商業化獲利的問題。”黃涵韜介紹道,目前,該賽道的商業化獲利主要來自兩部分,即與整車廠、相關產業一級供應商合作以及提供智能出行服務,“我們其實就是軟硬件的集成商,不做整車的生產,而是給傳統出行賦能。”
技術變革帶來新的生活生產方式,原有的倫理與法律也應隨之調整,那么法律準備好了嗎?
從2021年7月開始,中國官方就發布了《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規范(試行)》,以營造更好的測試示范環境,促進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生態健康發展。隨后,中國又出臺了多部涉及智能網聯車的指南和通知,對該行業發展進行指導。
而最新的立法,即今年11月17日工信部等四部門發布《關于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該試點是對L3和L4級智能網聯汽車的準入和上路而發布的指導性文件。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試點方案中對涉及自動駕駛車輛的交通事故給出了明確的法律責任定義,指出當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時,屬于試點車輛一方責任,車輛處于自動駕駛系統未激活狀態下的,由車內安全員承擔;車輛處于自動駕駛系統激活狀態下的,由試點使用主體承擔。試點汽車生產企業、自動駕駛系統開發單位、設備提供方等相關主體對交通事故發生有過錯的,承擔責任一方可以依法追償。
“隨著智能網聯汽車的規模不斷擴大,現在已經到了反向推動現有道路交通法規修訂的時刻。”在黃涵韜看來,相關法律的修訂更新也屬于政府“筑巢引鳳”的一項舉措,配套保障得以完善才能推動無人駕駛汽車行業良性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