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2月29日電 (歐陽麗麗 吳進陽)12月25日,福安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林某某失火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官助理身邊,坐著一位特殊人物——“生態技術調查官”。同時,這也是福建省生態環境審判技術調查官制度推廣后,福安法院首次引入生態環境技術調查官作為審判輔助人員參加案件審理。
2023年2月,林某某在焚燒雜草時,不慎引發山場森林火災。經有關部門鑒定,火災過火總面積247.04畝,其中林地面積65.29畝(省級生態公益林38.24畝,商品林27.05畝)、疏林地面積57.14畝(均為省級生態公益林),受害林木樹種為馬尾松、杉木及闊葉林,總蓄積量為339.0649立方米。
為更好地查明案件技術事實,福安法院從“福建法院生態環境技術專家庫”中聘任專家作為本案的技術調查官參與技術事實調查及案件審理。審理期間,承辦法官和檢察官、生態技術調查官到案發現場進行現場踏勘,了解山場過火情況。
庭審過程中,調查官對鑒定意見的合理性以及后續生態環境修復的可行性、修復方案展開分析論證、說明,并出具技術調查意見。林某某做最后陳述時,對其失火造成生態破壞的行為懺悔不已并認罪認罰。該案件將擇期進行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