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3月14日電 (張仲瑯 吳進陽)3月12日,正值第46個植樹節,福安法院聯合市檢察院、森林公安、林業局、漁溪洋村委會前往潭頭鎮漁溪洋村“七斗”山場,對林某某失火罪一案開展生態修復回訪。
該山場于2022年4月因林某某隨手丟棄未燃盡的香煙煙蒂引發森林火災,火災過火總面積352畝,造成生態系統公共服務功能損失、生態植被修復損失等。經審理,林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四年,并被判處進行生態修復、勞務代償等懲處。
回訪人員實地查看復綠樹種規格、成活率及復綠面積等情況,現場督促林某某切實履行職責,做好生態修復治理“后半篇”工作。隨后,幾家單位圍繞生態修復問題進行座談交流。
福安法院稱,該院始終堅持綠色司法理念,將生態修復理念融入審判全流程,把補種復綠、勞務代償等作為恢復生態環境的重要舉措,以最嚴格的標準敦促義務人保質保量完成生態修復義務,實現懲治犯罪和修復生態的雙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