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5月16日電 (余靜)“法官,我打聽到被執行人黃某某的線索了……”近日,古田法院執行干警收到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
據悉,黃某某和蘇某某買賣合同糾紛案,經古田法院判決黃某某應支付蘇某某貨款9萬余元。判決生效后,黃某某卻未按生效法律文書支付欠款,蘇某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立案后,執行干警窮盡各項執行措施,均未查詢到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被執行人也不知所蹤,案件一度陷入困境。
此次得到線索后,執行干警立即向相關部門發出協助查詢函,經查實,黃某某經常在寧德市蕉城區某竹木交易市場活動,便制定了異地執行計劃。
為避免行動撲空,蘇某某主動提出由其先進行“蹲守”,其確認黃某某的行蹤后聯系古田法院,執行干警當即驅車前往蕉城,成功找到了在此從事搬運工作的被執行人黃某某。面對執行干警的耐心勸導和釋法說理,黃某某仍無悔過之意,執行干警便決定對其采取司法拘留。在送拘體檢過程中,黃某某的態度徹底轉變,放棄了“賴賬”念頭,提出和解履行意愿。
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了現場履行1.2萬元、剩余部分分期履行的和解協議,給了當事人一個滿意的“答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