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5月31日電 (廖夢旖)“直播讓我了解了法院的工作流程.”“為法院的執行力點贊。”“合法權益有保障了。”……5月30日,福鼎法院開展“閩東利劍——交叉執行攻堅”專項行動網絡直播活動,469萬余網友為福鼎法院執行干警點贊。
據悉,此次行動出動警車5輛,37名執行干警奔赴執行現場,對房產、車輛進行現場交付,成功拘傳1名被執行人,同時邀請寧德市政協委員及福鼎市人大代表參與見證執行。
“我既然替人擔保,就要承擔責任,我會按期搬離這里,但是我年紀大了,出去打工也沒人要了,能不能先給我一筆安置費,讓我能出去租個房子。”在第一個執行現場,被執行人丁某對承辦法官如是說道。
原來,2012年10月,秦某向申請人借款400000元,丁某以其所有的房產提供抵押擔保。到期后,丁某、秦某未能按約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申請人催討未果后,于2016年4月訴至福鼎法院。因丁某、秦某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后,法院依法查封丁某的房產并張貼騰房公告。
“好的,我們馬上出發!”在第三個直播執行現場,承辦法官接到該院執行服務中心的電話,得知已發現被執行人行蹤線索,遂立即改變計劃到現場拘傳被執行人潘某。洪某曾向申請人借款8萬元,潘某、林某作為保證人對該筆借款承擔連帶償還責任。后因洪某、潘某、林某不履行還款義務,申請人訴至福鼎法院,后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經法院調查,被執行人名下暫無可供執行財產。法院已凍結其名下微信、支付寶、銀行賬戶等資金,經執行通知未履行還款義務、未申報財產且未配合法院進行執行調查,其行為已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到達執行現場后,首先核實了被執行人的身份,并對其釋法說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后,潘某表示愿意配合執行,主動登上法院的警車,到院與申請人協商還款事宜。
本次集中執行行動,福鼎法院采取集中人力、集中時間、集中措施的方式對7個案件進行了處理,全程行動文明規范、迅速高效,切實維護了當事人的勝訴權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