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7月24日電 (李玉瓊)日前,霞浦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繼續借助訴訟財產保全措施,采取保全扣劃的方式,持續發力做好“一保兩促”工作,推動糾紛有效化解。
經查,福建甲建設公司欠付福建乙建設公司工程款186.8萬余元,該款始終未支付,故乙建設公司訴至法院要求甲建設公司還款。訴訟期間,霞浦法院根據乙建設公司的申請依法凍結甲建設公司的賬戶存款,并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之后,雙方達成調解意見,確認最終結欠的工程款金額、分期付款等內容。
因甲建設公司賬戶已被凍結無其他資金用于支付第一期款項,后續將導致案件直接進入執行程序,不利于公司生產經營。乙建設公司也擔心解除保全后款項被轉移。故承辦法官參照此前做法,引導當事人申請以“直接從保全財產中扣劃”方式替代“當事人申請執行”。
隨后,甲建設公司申請在保全款中直接扣劃應付款項給乙建設公司用于償還第一期款項,據此霞浦法院作出扣劃裁定,妥善解決第一期款項的支付問題,實現“以保促調”“以保促執”的良好效果,得到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好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