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7月31日電 (姚海嬌)近日,持續高溫的天氣讓人避之不及,然而有這樣一群人,不懼驕陽,不畏熱浪,奔走在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的路上,用辛勤的汗水踐行著司法為民的莊嚴承諾。
福建省某發展有限公司在嶺下鄉某村從事水果種植經營,2020年陸某某在該公司從事劈山工作,后經雙方結算,工資合計23100元,該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出具欠借條一張確認結欠陸某某劈山工資23100元。因還款期限已過,其仍未支付工資款,故陸某某向屏南法院提起訴訟。屏南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福建省某發展有限公司支付陸某某勞務報酬23100元。
因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陸某某于2024年5月14日向屏南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接到該案后,屏南法院執行干警向被執行人郵寄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材料,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適用限制高消費措施,被執行人仍未履行義務,且經總對總、點對點查詢亦未發現其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后執行干警多次聯系走訪該公司,擬對其廠房內相關設施設備進行處理。
但在7月20日,屏南法院接到通知,嶺下鄉某村發生一起糾紛,執行案件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申請執行人陸某某要求被執行人福建省某發展有限公司支付勞動報酬,將該公司法人堵在公司門口,雙方爭執不下。
頭頂烈日,執行干警不顧周末休息時間立即奔赴該村。到達現場后,執行干警制止住雙方并立即將雙方當事人帶到法院。在執行干警耐心釋法說理后,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由被執行人先支付一部分款項,一個月內支付剩余勞動報酬。至此,該案暫告一段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