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8月12日電 (廖夢旖)男子醉酒后駕車上路,竟在路邊酣然入睡。近日,福鼎法院審結該起危險駕駛案,判處梅某錦拘役二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4500元。
2024年1月,梅某錦飲酒后無駕駛資格駕駛無號牌正三輪載貨摩托車,行經某橋時,其將車輛停放在道路上后因醉酒躺在橋面上睡覺。2小時后,公安民警接群眾報警后至現場處置,并查獲梅某錦。經鑒定,案發時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96.30mg/100ml。
法院經審理認為,梅某錦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規,醉酒后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輛,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綜合其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