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廣州四類欠薪違法行為典型案例。2024年,廣州市創新源頭治理欠薪措施,強化勞動監察執法辦案,推動根治欠薪工作納入綜合網格工作內容。上半年,廣州市人社部門共檢查用人單位38986戶,為約5.28萬名勞動者追發工資等待遇約3.95億元。向公安機關移送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20件;向社會公布19家用人單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向“信用廣州”平臺推送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12戶。
案例一:拖欠工資拒不改正,被罰款10000元
今年1月,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到群眾投訴,反映四川某建筑有限公司拖欠增城區荔城街某工程項目工人工資問題。經查,四川某建筑有限公司拖欠該工程項目閆某某等18名勞動者工資合計494368元。
2月2日,增城區人社局向該公司作出《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支付工人工資,該公司逾期未支付。4月12日,增城區人社局對該公司作出《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責令該公司支付18名工人工資494368元。同時,對該公司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法條鏈接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理決定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案例二:家具廠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被移送公安機關
2024年1月2日,廣州市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到投訴,反映廣州某家具有限公司存在欠薪問題。經查,該公司拖欠33名勞動者2023年1月至12月工資共計71.6244萬元。
1月15日,花都區人社局依法下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該公司逾期未履行;在此期間,花都區人社局通過書面、電話、短信、網上公告等方式通知實際經營人何某配合解決問題,但其一直處于失聯狀態,無法處理欠薪問題,屬于欠薪逃匿的情形。
1月19日,花都區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依法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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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辦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過程中,發現涉案人員有拒絕調查、逃匿或者轉移、隱藏、銷毀證據等行為,依法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前介入調查,公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有關行為涉嫌犯罪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依法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
案例三: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并逃匿,老板被判刑
2023年2月22日,廣州市白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白云區公安分局移送陳某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后經區公安分局審核后,由案發地白云區公安分局嘉禾派出所對該案立案偵查。
經偵查,陳某(男,四川人)有重大作案嫌疑,被列為全國在逃人員。2023年7月9日11時許在四川省內江市東興區將嫌疑人陳某抓獲,2023年7月14日將嫌疑人陳某押解回穗做進一步調查。2023年8月1日,陳某被批準逮捕;2023年9月25日被提起公訴;2023年11月14日陳某因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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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來源:羊城晚報
記者:周聰
通訊員:穗人社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