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8月10日電 (劉常娟)“今天的任務是對山前濱江時代城一處房產進行強制清場騰房,準備出發!”隨著福鼎法院執行局游紹平局長一聲令下,18名執行法官和法警準時出發前往執行現場。
原來,被執行人甘某、林某為購買位于山前濱江時代城的一處房產向福鼎市某銀行申請貸款57萬元,并將該處房產作為抵押擔保。后因被執行人無力償還貸款,銀行遂向法院申請實現擔保物權。法院最終裁定將該處房產以拍賣方式依法變價。
“我的房子里面還有很多東西沒有搬出,還不能將它拍賣。”甘某說。
面對甘某所使出的“拖”字訣,執行法官們當即決定對該處房產進行強制騰清。當執行法官們到達現場時,入目而視的是一間堆滿了生活雜物、廢舊縫紉機器和建筑用料的毛坯房。在例行做好房產物品清單登記后,工作人員便開始了一上一下的搬運工作……
“像甘某這樣,實際上并沒有入住,可在法院著手拍賣事宜時提前往房產內填滿雜物的被執行人不在少數……”游紹平說。
針對拒不騰退法院查封、處置房產的被執行人,福鼎法院此前與與自來水公司、供電公司共同出臺的《關于對涉案房地產采取中止、恢復供水、供電強制措施的實施意見》,對被執行人房產采取斷水停電措施,以進一步壓縮“老賴”的生存空間。據悉,今年來,該院已對27間被執行人拒不配合騰空的涉案房地產采取中止供電、供水措施。
與此同時,該院還借助新媒體辦公室積極打造全方位、立體化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發布拒不騰房“預拘留”人員名單,及時跟蹤報道次日執行行動動態。在戶外LED全天候曬“老賴”、借力微力量每周廣曝光、執行工作宣傳上網見報,這些是該院新媒體辦公室助力審判執行的一組微鏡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