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2月2日電 (姚海嬌)近年來,屏南法院以“立審執”全流程銜接為抓手,搭建案件辦理“快車道”,全面提升審判執行工作質效,打破先審后執既有觀念,堅持在立案中著眼審判,在審判中統籌執行,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不斷提升群眾滿意度。
2023年5月至10月,四川某銷售有限公司與寧德市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多份購銷合同,約定由四川某銷售有限公司向寧德市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銷售物品,貨款支付方式為“貨到驗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四川某銷售有限公司)全額有效稅務發票后,甲方(寧德市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在180個工作日內以電匯方式付款”。
四川某銷售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發貨義務,寧德市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卻未按約定支付貨款。截止到2023年12月24日,根據四川某銷售有限公司的發貨記錄以及與寧德市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的對賬單上確認,寧德市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支付的貨款為102750元,四川某銷售有限公司經多次催討,寧德市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仍不付款,為維護自身權益,四川某銷售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向屏南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訴訟案件立案時,立案庭工作人員耐心接待四川某銷售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隆某,向其提示可能面臨的訴訟及執行風險,并告知其申請財產保全的必要性和具體流程,隆某當即表示申請財產保全,于2024年2月4日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請,并提供保函作為擔保。同日,法院經審查依法作出民事裁定,凍結寧德市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存款102750元。
寧德市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發現名下賬戶被凍結后主動聯系法院,表示愿意接受調解。屏南法院積極向寧德市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釋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力促債務人及時履行。在法官耐心溝通下,雙方達成和解并履行完畢,四川某銷售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向屏南法院提出解除保全申請并撤訴,至此,該案案結事了。
該案件從立案到保全,從保全到和解履行,從和解履行到申請解封并撤訴僅22天,環環相扣,快速高效,讓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立審執”一體化有效運行,實現了糾紛的整體化、系統化解決,不僅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維護了雙方的合法權益,也彰顯了法官真心實意為人民群眾辦實事的態度。
下一步,屏南法院將繼續貫徹“立審執”一體化工作理念,加大案件保全力度,努力實現“以保促執”,在立案、審判階段積極引導當事人向法院申請保全,實現能保全保、應保盡保,防范化解財產轉移風險。倒逼當事人積極應訴、主動履行義務,縮短勝訴當事人兌現勝訴權益的期限,推動更多糾紛實質性化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