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0月9日電 (鄭曉燕)古田一男子王強因懷疑妻子與同村的周偉有不正當的關系,在周偉出行的路口等候,半路將其攔下,二人發生爭執,王強將周偉打傷。日前,古田法院審結該案,判處王強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今年2月,王強懷疑妻子與同村的周偉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2月底一天傍晚,王強在周偉騎車路段經過等候,后將周偉攔下,二人發生爭執,王強用拳頭毆打周偉胸部、腹部。經縣公安局法醫學鑒定,周偉左側第六、七肋骨腋前側骨折,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案發后,王強已賠償周偉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0元,取得諒解。4月25日,王強主動到派出所投案。受古田法院委托,縣司法局對王強進行審前調查并出具社區矯正報告,表明其具備社區矯正條件。
古田法院審理,王強因小事糾紛毆打他人致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結合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且其具備社區矯正條件,依法可對被告人適用緩刑,遂作出如上判決。(文中人名系化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