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歡案”拔除“保護傘”是法治的勝利
馬進彪
10月16日,山東省聊城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官方網站通報,對冠縣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韓紅光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冠縣監委給予其撤職處分。據《中國青年報》報道,韓紅光的具體問題之一,就是給與“于歡案”密切相關的吳學占涉黑團伙充當“保護傘”。目前,涉“于歡案”被查處的公職人員已達20人,不知這個數字是否仍會繼續上漲,但可以相信的是,對這些公職人員的進一步處理絕不會輕易告結。
“于歡案”過程可謂一波三折,很多人對此還記憶猶新。如果將過往的新聞報道串聯起來就會發現,前面的諸多報道基本上都來源于當地公安部門“通稿”的口徑,這些口徑的中心用意就是對“于歡案”中于歡被判無期徒刑站腳助威。但隨著媒體的深入跟進,更多與之相關的新情況被報道出來,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媒體監督撕開了案件的內幕。
然而,這個過程并不順利,因為與此同時,當地相關部門也改變了宣傳套路,雖然不再直接表述于歡被判無期的正確性,但仍以各種說法百般為自己辯解。相關部門的套路不再那么強硬,但本質上依然從多個主觀角度來維護自己所謂的“正確性”,甚至還搬出了一些“法律人士”來為這個明顯量刑偏重的案件做出“合理解釋”。
當時,人們已經清晰地感到當地相關部門的某種暗流涌動,是一股看不見的力量在左右著案件的主要方向,甚至在一些關鍵的節點上也起著核心的主導作用。人們并不知道暗中的力量到底出自何方,也不知到底是何方神圣,只感到這個案件的前因后果水很深,這不是一般人能透視的霧里看花,更不是于歡一家人能扛得住的。
然而,一切都會有云開霧散的時候。于歡面對母親受辱的場面憤而殺人,一審被判無期徒刑,這一相對偏重的量刑引發了嚴重的社會爭議,最終山東省高院認定于歡的行為屬于防衛過當,對于歡改判有期徒刑五年。這起案件本身,也獲得了一個公眾廣泛認可的審理結果。
這個案子改判的同時,也讓人們看清楚了背后那些暗中力量到底是誰。從山東省聊城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這次的通報中,人們可以看出,暗中力量其實就是當地公安部門里的一些公職人員——一個不大的地方,涉案人員已多達20人,實在讓人觸目驚心。而且,他們涉黑程度之深,涉黑程度之廣,涉黑時間之長,足以使人們感到“保護傘”的暗流是多么的不可低估。
現在,一切暗流涌動之下的東西都已水落石出了,這同時也引了人們的深思,當地相關部門的“保護傘”到底是怎樣形成的?這個問題的本質,主要在于一些地方法治土壤的成色有多高,如果環境土壤的法治成色高,那么就不容易出現這樣的窩案問題,反之,法治環境不盡如人意,那么就會出現諸多衍生現象。
從山東省聊城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通報可以看出,對這個案件的前因還要繼續深挖下去。應當說,這是一種質的進步,是一次法治的勝利,因為沒有停止于對“于歡案”的糾偏上,而是找出了致偏的深層根源,那就是內部的“保護傘”。這一切都是對土壤環境的一次徹底凈化,也是人們更希望看到的結果。(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