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1月5日電 (黃曉萍 龔繼堅)“龔法官,我愿意分期還款,您可否幫忙調解。”陳某給壽寧法院龔繼堅法官打來電話。
據悉,2018年3月,陳某向王某借款10000元,用于解決急需。此后,王某多次催討未果,將陳某訴至法院。龔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與陳某電話溝通,了解到陳某系商人,戶籍地位于浙江蒼南,但為了生意需要經常居無定所。
此后,龔法官多次聯系陳某,向其說明了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對其聲譽、外出、做生意等受到很大影響,且本案標的額較小,陳某有償還的能力。陳某遂提出分期還款的意向,請承辦法官幫忙調解。
日前,陳某電話告知龔法官,將途徑福安。約好時間后,龔法官連夜驅車趕往,促使陳某簽訂調解協議書,該起民間借貸案圓滿畫上句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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