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2月10日電 (劉常娟)福鼎一男子聯合上線將毒品缺斤少兩出售給買家,并從中賺取差價。日前,福鼎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林某晨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男子張某從他處得知林某晨可聯系上線購買毒品,遂聯系林某晨商量購買事宜。林某晨得知對方預購買300元冰毒,便微信聯系上家林某(另案處理),告知張某的購買事項。為了從中牟利,林某晨向林某提議將實際出售量減少,成功后可平分賺取的100元差價。
雙方達成一致后,林某晨將林某的微信名片推介給張某,讓兩人直接聯系購買事宜。很快,林某收到了張某轉來的300元,便聯系上家實際購買200元的冰毒,后將冰毒放置在福鼎市某酒店房間外的消防桶處由張某自行收取。最終,林某晨也按約收到了來自林某轉來的50元“盈利”。
法院經審理認為,林某晨違反毒品監管制度,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仍予以販賣,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結合其累犯、再犯和坦白情節,對依法作出如上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