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2月10日電 (陳海英)12月3日,古田法院受理由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鄭某某、劉某某、林某某、陳某甲、陳某丙等12人聚眾斗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罪一案,該案系古田法院受理的首例涉嫌涉惡案件。
據公訴機關指控,鄭某某、劉某某組織、糾集林某、龍某、李某某、施某某、魏某某、張某某、程某(該九人系成年人)、林某某、陳某甲、陳某乙(該三人系未成年人)為逞強爭霸,多次在古田城區實施犯罪活動,形成惡勢力團伙。
其中,鄭某某、劉某某兩次糾集多人在公共場所持械斗毆,劉某,施某某、魏某某、李某某受糾集后積極參與斗毆,應當以聚眾斗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劉某某無故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鄭某某、林某、劉某某、龍某、張某某、程某以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組織賭博活動,情節嚴重,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林某某(該人系未成年)受他人組織為逞強爭霸,糾集陳某甲、陳某丙(該二人系未成年)在公共場所持械斗毆,構成聚眾斗毆罪。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