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德新聞網3月29日電 (李秋韻)日前,柘榮法院刑庭開庭審理一起食品安全案件。
根據公訴機關指控:潘某、袁某、陸某、林某、繆某、陳某等6人在制作油條原料過程中,違反規定超量添加食品添加劑硫酸鋁銨(明礬),并分別在柘榮縣不同街區將生產的油條進行銷售。
2018年8月1日,柘榮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6名被告人經營的油條攤進行檢查,并抽樣送檢。經寧德市產品質量檢查檢驗所鑒定,查獲的成品油條中鋁殘留量超標7—10倍不等。公訴機關認為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件當天完成庭審,法院將擇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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