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4月1日電 (鄭曉燕)日前,古田法院審結一起離婚后財產糾紛案件。
王芳與蔡偉2016年登記結婚,2017年7月,因各種原二人決定結束這段婚姻關系,同年7月7日,二人簽訂離婚協議,當日領取了離婚證。
據王芳訴稱,根據離婚協議,二人婚后沒有生育孩子,不存在撫養問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位于古田城西某套房歸其所有。2018年8月,該房產不動產權證下發,蔡偉不愿協助辦理不動產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于是將蔡明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改房產由其所有。
審理過程中,古田法院主持調解,二人達成協議,房產歸王芳所有,該房產余下的按揭貸款由王芳負責償還。(文中人名系化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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