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4月1日電 (鄭曉燕)古田一吳姓女子手機店內等待辦理業務時,盜走業務員放在服務臺內的手機。日前,古田法院審結這起盜竊案件,判處吳芳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300元。
據悉,2018年11月14日,吳芳在古田縣城東街道解放路XX天翼手機店內等待辦理業務時,趁店內業務員崔某某不備,盜走崔某某放在服務臺的1部金色蘋果8Plus手機。經古田縣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被盜手機的價值為5225元。
同日,吳芳經崔某某電話催討后主動到古田縣公安局投案并歸還所盜手機,取得諒解。受縣檢察院委托,縣司法局對吳芳進行審前社會調查并出具調查報告,認為吳芳符合社區矯正條件。
古田法院審理認為,吳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價值5225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結合吳芳自首等情節,鑒于吳芳有悔罪表現,家里有1周歲兒子需要照顧,且具備社區矯正條件,依法可適用緩刑。遂做出如上判決。(文中人名系化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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