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財政下達全省2018年度促進財政經濟加快發展正向激勵資金,對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落實有關重點工作成效明顯地區給予激勵支持。我市獲得正向激勵資金總量0.7億元,位居各市獲獎總量第三。
據悉,根據各設區市2018年度經濟增長及財政預算執行等相關指標情況,省財政安排各設區市2018年正向激勵資金共計7億元,激勵資金比上年度增加1億元,增長16.7%。其中,正向激勵資金總量位列前三位的福州市、泉州市、寧德市分別獲得2.1億元、0.8億元和0.7億元。
正向激勵資金分為經濟增長獎勵、財政收入規模及質量獎勵、上繳省級財力增量獎勵、保護生態環境獎勵、機關效能建設獎勵等5項,各項獎勵獲得第一名的分別是泉州市、寧德市、福州市、三明市和廈門市。
按照辦法要求,各設區市應統籌省級安排的激勵資金和自身財力,制定對所轄縣(市、區)促進財政經濟發展正向激勵相應配套措施。激勵資金由各市、縣(區)用于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不得用于發放個人補貼及一般性支出。
據了解,2018年以來,我市各級財政部門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市決策部署,圍繞堅持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全面實施“一二三”發展戰略,在經濟增長、財政收入規模及質量、上繳省級財力增量、保護生態環境、機關效能建設等五個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獲得省級財政近7000萬元正向激勵資金,總量位列全省第三位,特別是在加大財源培植力度、提升財政收入質量方面,當年收入增長、預算完成和質量提高等指標考核排名全省第一,獲得財政收入規模及質量獎勵3780萬元,位列全省第一位。下階段,我市將統籌省級安排的激勵資金和自身財力,支持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戰略、民生補短板等,促進經濟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