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8月7日電 (鄭曉燕)日前,古田法院主持調解一起變更撫養權案件。
據悉,2011年7月,張莉與蔡偉因感情不和等原因協議離婚,離婚時兩人書面約定次女蔡小乙由蔡偉撫養,口頭約定長女蔡小甲由張莉撫養。二人離異后,出于生活便利等原因,蔡小甲、蔡小乙實際上跟隨母親張莉生活。
2019年7月,出于孩子成長等多種考慮,張莉向古田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兩個女兒都由其撫養。
經法院主持調解,張莉與蔡偉達成調解協議:婚生長女蔡小甲、蔡小乙由張莉撫養,蔡偉從2019年7月份開始每月支付3500元撫養費,直至次女蔡小乙滿十八歲為止。(文字人名系化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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