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8月21日電 (吳建華)日前,屏南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55000元。
2019年1月,楊某為籌集賭資,借助幫助黃某、翁某、陸某在網貸平臺上辦理貸款之機,獲取三人在各平臺上的賬戶及密碼,并隱瞞貸款已到賬的事實,通過轉賬的方式秘密竊取三人的賬戶資金共計98180元,后將所盜得的款項均用于其個人網絡賭博。
法院審理認為,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楊某將盜竊的錢款用于賭博,應從重處罰,但基于其具有坦白、積極退賠、認罪認罰等從輕處罰情節,故對其判處緩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