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出臺《關于加強執業藥師管理加快執業藥師隊伍建設的意見》。
意見指出,藥品經營企業要按相關文件要求配備執業藥師,各級市場監督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執業藥師配備的督查檢查工作力度,對于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一經查實將注銷其執業藥師資格,并納入信用管理“黑名單”;省藥師協會要強化繼續教育和培訓,提升執業藥師藥事服務能力,執業藥師自行參加的自修活動須經省藥師協會認可,執業藥師所在單位要全力支持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要增強執業藥師誠信和自律意識,執業藥師要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及政策,切實履行好藥品質量監督管理職責。
意見還提出加快我省執業藥師隊伍建設,自今年起,省藥品監管局恢復每年度組織一次全省藥學(非臨床)職稱資格考試,通過考試達到逐步提高藥學從業人員專業能力和素質水平的目的,同時也為提高我省執業藥師考試通過率奠定堅實基礎。(福建日報記者 林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