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9月9日電 (葉曉明 俞玲玲)日前,福安法院賽歧法庭法官到林某平家中成功調解一起離婚案件。該案承辦法官葉曉明考慮到林某平因意外導致行動不便,為方便其參與訴訟,便決定到其家中,巡回審理這起離婚糾紛案件。
圖為調解現場。
經了解,林某(女)與林某平(男)經自由戀愛于2010年登記結婚,后雙方生育一子,雙方因家庭瑣事爭吵,致使夫妻感情無法正常交流,無法共同生活。2013年6月,林某外出進修,于同年11月份與林某平分居至今,雙方夫妻關系名存實亡。
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認真聽取了雙方的意見,認真組織調解,最終雙方互相理解,就離婚達成了調解協議。達成調解協議后,葉法官仍不斷勸導和鼓勵林某平以樂觀的心態對待生活。雙方當事人對法官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謝,并對福安法院巡回辦案司法為民的行為深為贊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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