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完善高質量高效率執行工作長效機制,從源頭上消除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和亂執行。昨日,記者從蕉城區法院了解到,日前,蕉城法院在全市率先實行執行案件分段集約流水線管理機制,制定了《關于執行案件分段集約流程管理機制實施細則(試行)》。 據了解,該機制對執行流程各環節進行集約式重組,按照專業化、規范化、集約化的要求,設立立案審查、執行綜合查控、執行實施、終本管理、司法警務、內勤事務等六個綜合團隊,以執行流程分段模式處理執行實施案件。 各綜合團隊分別負責不同階段執行工作,分別按照“法官或負責人+法官助理或執行員+書記員”模式(其中司法警務組為“法警+協警”模式)配置人員。在案件辦理各個階段實行定人定崗定責定時限,強化節點流轉,通過合理配置資源,有效促進執行程序高效運轉。 據介紹,執行流程分段集約化相較于傳統執行工作模式,有利于從源頭上消除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和亂執行,便于實現信息化管理、扁平化監督、規范化運行、實質化防腐、專業化實施、網格化監管、公正化執行、高效化結案。該機制推行后,執行工作將形成分段與集約有機結合的流水線模式,為蕉城法院今后加強執行監督管理,提高執行質效奠定堅實基礎。(寧德晚報記者 陳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