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0月9日電 (鄭曉燕)日前,古田法院審結一起危險駕駛案件,楊某某被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據悉,2019年7月5日,楊某某飲酒后無證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行經古田縣城東街道中醫院門口路段被古田縣公安局干警查獲。經福建正揚司法鑒定所鑒定,楊某某血樣中乙醇含量為83.75mg/lOOml。
另查明,該二輪摩托車檢驗有效期止為2016年11月30日,逾期未檢驗。
古田法院審理認為,楊某某犯危險駕駛罪罪名成立,無證駕駛逾期未檢驗的機動車,依法從重處罰;鑒于其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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