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3月27日電 (劉穎)夫妻二人向胡某借款,經多次催討,二人分文未還,被胡某訴至法庭。和解后二人再次違約產生糾紛,蕉城法院承辦法官通過電話成功促成該起糾紛迎刃而解。日前,胡某通過電話對蕉城法院在疫情期間為民服務、高效執行的貼心舉措表示感謝。
胡某是一起執行案件的申請人。2017年,謝某、黃某夫妻二人因建房資金需要,向胡某借款5.5萬元并約定利息。此后,胡某多次向謝、黃二人催討,二人分文未還。無奈,胡某只得將謝某、黃某告上法庭。
蕉城法院依法審理此案并作出判決后,謝某、黃某與胡某私下達成和解,胡某同意謝某、黃某分期償還借款,但謝某、黃某在償還1萬元后再次違約,胡某多次催討無果遂向蕉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院受理這起執行案件后,立即凍結了被執行人謝某、黃某的銀行賬戶。今年春節后,謝某、黃某發現其無法使用銀行賬戶,因疫情影響也沒有其他經濟收入來源。2月12日,被執行人親屬通過電話聯系法院,希望法院組織雙方調解,解除被執行人的燃眉之急。
承辦法官在了解情況后,立即與胡某聯系和解事宜,胡某因謝某二人多次反悔行為,對其表態并不相信,對和解事宜表示需要考慮。承辦法官多次通過電話對胡某耐心疏導,胡某終于同意與謝某、黃某和解,并愿意放棄部分利息。
此后,承辦人先后在電話溝通中統一雙方意見,并安排雙方分別到法院簽訂協議,避免人員聚集。雙方于2月14日上、下午分別簽署協議后,申請執行人當日便收到了被執行人履行的第一期還款1.5萬元,同日法院解除了謝某、黃某的銀行賬戶凍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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