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3月27日電 (林建東)為進一步加強對“老賴”的打擊力度,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勝訴權益,維護司法公信力與執行威懾力,古田法院近日向公安機關移送一起涉金融拒執罪案件。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古田支行(以下簡稱興業銀行古田支行)與張某某、趙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古田法院于2018年9月13日判決張某某、趙某某償還興業銀行古田支行借款本息300000余元。
判決生效后,張某某、趙某某并未履行還款義務,興業銀行古田支行遂于2019年4月18日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該院受理后,于同月22日向被執行人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期限屆滿,張某某、趙某某未向該院報告財產情況。
同月30日,該院查封了張某某、趙某某坐落于古田縣嘉興四季的房產。同年5月23日,該院責令張某某、趙某某履行還款義務,但二人均未履行。同年12月18日,該院向張某某、趙某某依法送達拍賣裁定書、網絡詢價報告等,并責令張某某、趙某某遷出房屋。
2020年1月7日,該院依法對上述房產進行停水、斷電,但張某某、趙某某至今仍未遷出房屋,也未履行還款義務。
鑒于張某某、趙某某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且情節嚴重,古田法院遂將該案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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