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5月26日電 (李余鳳)日前,古田法院審結一起盜竊罪案件,依法判處農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9000元。
據悉,2019年8月至11月間,農某某先后多次在古田縣城關、福州市羅源縣等地,采取卡片開鎖等手段,入戶秘密竊取黃某某、陳某甲、邱某某、鄭某某、陳某乙、林某某等人現金、手機等物,經鑒定,數額共計8895元。案發后,贓款贓物已被農某某用于賭博和其他開支。
2019年11月18日17時許,農某某在古田縣某汽車站被公安干警抓獲。
古田法院審理認為,農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入戶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價值共計8895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農某某系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有盜竊前科,多次入戶盜竊,且部分失主系六十周歲以上老年人,均可酌情從重處罰;鑒于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接受處罰,且部分被盜財物已追回,依法可從輕處罰。遂判決農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90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