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9月29日電 (李延博)男子盜竊“成癮”,曾因4次盜竊獲刑入獄,如今再因入戶盜竊落網獲刑一年。日前,古田法院審結一起盜竊罪案件。
廖某某于2020年5月12日駕駛小貨車到古田縣城關欲實施盜竊。同年5月16日13時40分許,廖某某經踩點,使用開鎖工具打開林某某位于古田縣城西街道羅華下街某室防盜門后進入該室,盜走現金500元及一個保險柜。
爾后,廖某某在野外砸開該保險柜取得金戒指3枚。經古田縣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被盜金戒指價值6208元。5月18日18時許,廖某某在福建省三明市建寧縣被公安機關抓獲。
古田法院審理認為,廖某某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廖某某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廖某某入戶盜竊,且有多次盜竊前科及劣跡,屢教不改,可酌情從重處罰;到案后能自愿認罪,接受認罰,且自愿退出違法所得,并預繳罰金,依法可從輕處罰。
據此,法院依法判處廖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12000元;退出的違法所得6708元,依法返還林某某;已扣押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沒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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