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12時起離境澳門須出示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
發布時間:2021-10-19 文章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點擊:693
澳門特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19日凌晨宣布,因新冠肺炎疫情,澳門特區政府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要求,自2021年10月19日12時起,所有擬由澳門出境登上民用飛機或船只前往外地的人士,須出示采樣日后48小時內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證明。
珠澳聯防聯控澳方工作組在18日表示,經珠澳聯防聯控機制協商一致,自10月19日12時起,澳門經珠澳口岸入境珠海的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證明,免除14天隔離醫學觀察。(總臺記者 肖中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