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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立法推動大數據有序健康發展 鼓勵依法加強“海絲”交流合作
發布時間:2021-12-17  文章來源:中國新聞網 點擊:671786
  中新網福州12月15日電 (記者 龍敏)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15日在福州閉幕,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大數據發展條例》。
  
  多年來,福建秉承信息共享理念,堅持應匯盡匯的原則持續深入推進政務數據共享系統工程,建成省市兩級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形成“統一匯聚、按需共享”的模式,截至目前已匯聚5600多項、超過420億條有效數據,部門數據共享日均查詢/核驗100多萬次、交換3600多萬條,極大地助力政務部門高質量公共服務提供、治理能力提升,讓企業和民眾辦事更方便,也為開展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奠定良好基礎。
  
  新修訂的《福建省大數據發展條例》指出,將促進大數據有序健康發展,發揮數據生產要素作用,推進數字福建建設。
  
  對外交流合作將成為推動大數據發展的重要領域。該條例規定,福建省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在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數字貿易、數字技術等領域的交流合作,促進人才、技術、資本、數據等要素融通。
  
  針對公共數據采集,該條例要求,采集數據要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向被采集者公開采集規則,明示采集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被采集者同意。
  
  該條例還要求,福建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和安全審查制度,明確各環節中數據安全的范圍邊界、責任主體和具體要求??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堅持數據安全和數據開發應用并重,建立數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完善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以及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大數據環境下防攻擊、防泄露、防竊取的監測、預警、控制和應急處置、容災備份能力建設,保障數據采集匯聚、共享應用和開放開發等環節的數據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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