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2月24日電 (林月珠 潘其雄)為防止農作物被野豬踐踏,男子通過布設陷阱、使用獵狗等方式獵捕野豬被查獲。日前,福鼎法院審結該起非法狩獵案,依法判處陳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
2020年12月間,陳某多次在福鼎市4處鄉村山場用獵夾、獵套等布設陷阱,并在其中一處山場獵捕到1只野豬。經認定,陳某用于山場布設獵捕野生動物陷阱的工具屬于法律規定禁止使用的獵夾、獵套。經鑒定,陳某獵捕的野生動物野豬,屬有重要生態、科學和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2021年11月,陳某自愿繳納生態修復金2500元。另查明,福鼎市全境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22年12月11日禁止獵捕野生動物。
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違反禁獵法規,在禁獵期內使用禁用工具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結合其自首、認罪認罰及自愿繳納生態修復金等情節,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完)
http://www.8d4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