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在霞浦縣城區發生了一起代駕車輛碰撞行人致死的交通事故,該事故尚為全市首例。
當日1時27分許,駕駛人盧某某駕駛(代駕)一輛小型轎車沿霞浦縣城區赤岸大道由北往南方向行駛,途經赤岸大道海悅酒店公交站路段時,車輛碰撞機動車道內行走的行人郜某某,造成郜某某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交警部門初步調查,該事故系駕駛人雨天夜間駕駛車輛未注意觀察道路前方交通情況,車輛碰撞機動車道內行走行人發生事故。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交警部門提醒,代駕是醉駕入刑以來新興的業態,對預防和減少酒醉駕違法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從事代駕的駕駛員應當具備遵章守紀、安全駕駛、職業道德等更高的職業素養。
(交警供圖)
來源:閩東日報·新寧德客戶端
記者:吳寧寧
編輯:陳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