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4月6日電 (高騰濤 廖曉康)“請仔細核對個人收款賬戶信息,確認后請在手機屏幕上簽名。”日前,福鼎法院執行干警通過“福建移動微法院”在線辦理執行案件結案、案款領取手續,成功執畢一起異地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件。
2018年3月,張某受雇于王某經營的某服飾公司從事服裝樣衣工作。2019年1月,因無力支付員工工資,王某以個人名義向張某出具結欠18210元工資款的欠條,并承諾在2019年4月30日前付清。到期后,王某未兌現承諾被張某訴至福鼎法院,經法院判決,王某應償還張某工資款18210元。2020年1月,因王某未履行判決義務,張某遂向福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發現被執行人王某名下登記有一輛小汽車且該車輛已被泉州法院實際查封并處置,執行法官遂將本案執行標的作為涉民生案件移交泉州法院參與分配。
該案執行款18120元執行到位后,因申請執行人張某身處泉州疫區,根據疫情防控要求無法到福鼎法院辦理案件結案及案款領取手續。執行干警利用“福建移動微法院”小程序與張某進行視頻連線,通過在線簽字、確認的方式,成功為其辦理相應手續。目前,該案已順利執行完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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