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5月7日電 (陳櫻)寺廟里的功德箱本是信徒捐善款、做功德的地方,但有不法分子竟然對此打起了主意,把功德箱當成自己的“提款機”。近日,周寧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盜竊寺廟“功德箱”的案件,以盜竊罪判處胡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2021年7月4日至8月17日,胡某伙同他人先后六次到周寧縣浦源鎮仙風山仙風閣,盜走仙風閣功德箱內現金累計2200元,胡某分得1100元。同年8月31日至9月27日,胡某又先后三次到上述地點,盜走功德箱內現金累計800元。
胡某在上述最后一次盜竊時被他人當場發現并被追趕,其隨即逃離現場,當晚又主動向周寧縣公安局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并退賠被害人3000元,取得被害人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胡某單獨和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盜竊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胡某具有盜竊的前科劣跡,予以酌情從重處罰;案發后胡某自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胡某已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可予酌情從輕處罰;胡某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
綜上,周寧縣法院作出如上判決。胡某當庭表示認罪服法,不上訴。日前該判決已生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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