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7月4日電(謝麗清)為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充分發揮法院執行職能,不斷強化工作措施,為企紓困解難、助企發展,為轄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務,近日,古田法院執行局主動出擊,開展涉買賣合同專項執行行動。
強制拘傳——執行震懾促和解
申請人陳某與被執行人曾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曾某不依照雙方調解協議履行還款義務,陳某遂向古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曾某在收到財產報告令后未報告財產且不配合法院工作,執行干警通過網絡查控并多次前往曾某所在村居實地調查,均未發現曾某有可供執行財產。
在本次專項行動中,成功將被執行人曾某拘傳,經過執行人員耐心疏導、充分釋法說理,歷經七個小時,雙方當事人終于相互諒解、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主動約談——執行力度不松懈
申請人江某與被執行人李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執行標的額為93523元,因李某未主動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前期執行中古田法院已依法查封李某坐落于平湖鎮新舫村的房產并向李某發出騰房公告,但李某拒不騰房且經傳喚拒不到庭。
6月22日,執行干警前往平湖鎮新舫村,對李某再次進行現場約談,約談中執行干警告知其拒不騰房已涉嫌構成拒執罪及拒執罪相應法律后果等,李某主動聯系江某,在本院的主持調解下,雙方就還款問題進行協商并最終達成分期還款協議。
現場查封——執行效率有保證
林某與潘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古田法院主持,林某與潘某達成調解協議,但林某至今未按照調解協議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在本次專項執行行動中,根據潘某提供的林某車輛線索,古田法院立即組織執行干警前往車輛所在地進行核實,經確認該車輛與古田法院網絡查控車輛一致,隨即執行干警對該車輛進行查封。下一步古田法院將對該車輛啟動評估拍賣程序,加快財產處置進度,以保障勝訴當事人實現權益。
本次專項執行行動共出動干警20人次,出動警車5輛,扣押車輛1部,拘傳4人,達成執行和解3件,和解金額10.08萬元,執行到位金額12.11萬元。
下一步,古田法院將以此次專項行動為切入口,集中力量、一鼓作氣,有效運用拒執、拘傳、查封、失信、限制消費等強制手段加大執行懲戒力度,為優化古田營商環境、服務古田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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