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9日電 據香港“點新聞”報道,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19日暫控一名46歲男子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將于19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警務處國安處于18日上午于紅磡區采取執法行動,拘捕該名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香港警方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臺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該名被捕男子的住所,并檢獲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
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兩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