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2月8日電(張高雅)男子因錢款糾紛與人約架,因對方失約未至,遂持刀趕至對方住所,踹門入內并實施毆打。近日,福鼎法院審結該起非法侵入住宅案,判處何某市有期徒刑九個月。
2023年8月,何某市受被害人阿佑(化名)委托,為其購買“煙彈”,后雙方因錢款問題發生爭執,約定當面“定個輸贏”。當日凌晨,何某市攜帶一把長鋼刀到達約定地點,但未見到阿佑,急怒下遂前往阿佑住處。
何某市到達后,持刀踹門入室后,使用所持鋼刀的刀背砍向阿佑,阿佑用椅子抵擋并試圖奪下其手中的鋼刀,期間何某市一手持刀,一手用拳頭毆打阿佑,后被趕到的朋友拉開。何某市被公安民警當場抓獲。經鑒定,阿佑的損傷屬輕微傷。
法院經審理認為,何某市持刀暴力侵入他人住宅并毆打他人,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結合其坦白、認罪認罰等情節,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