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月18日電(高騰濤)“感謝法院和銀行,我每個月的看病買藥錢有著落了,再也不用為了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在法院銀行來回跑。”日前,被執行人陳某、鄭某作為福鼎法院主導的“親和型”退休金協助執行機制的受益者感慨道。
被執行人陳某、鄭某因投資不慎拖欠借款被訴至福鼎法院,法院判決后兩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案件遂進入執行程序。經調查查明,兩人僅有每月退休金可供執行。執行過程中,法院多次組織當事人就還款方案進行調解,但因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遂依法裁定終結此次執行程序。因年紀較大,陳某、鄭某向法院提出每月向其發放必要生活費的申請。
傳統退休金執行模式下,法院需要多次前往銀行進行定期凍結、定時扣劃、分配被凍結的退休金存款等工作,同時被執行人也需多次辦理基本生活保障金領取手續。
為保障被執行人基本生活需要、維護勝訴債權人權益、規范執行案款管理,福鼎法院與中國銀行福鼎支行、興業銀行福鼎支行舉行“親和型”退休金協助執行機制簽約儀式,三方聯合共建“親和型”退休金協助執行機制。
該機制系以金融機構作為協助執行單位,第一步通過“預先凍結、金融協助”實現被執行人靈活取用每月最低生活保障費用,第二步通過“定額分配、專項代發”實現申請執行人快速領取執行案款,實現上述案款“當月凍當月領,執行案款簡單清”的執行目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