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月24日電(陳櫻)1月22日,周寧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職務犯罪案件。全縣各單位各鄉鎮共170余名黨員領導干部到場旁聽庭審,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至2023年3月間,賴某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57020元,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圍繞指控的事實、爭議的焦點進行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賴某某作了最后陳述。
賴某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該案擇期宣判。庭審結束后,大家紛紛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牢記初心使命,以案為鑒,做到警鐘長鳴、廉潔自律。
下一步,周寧法院將進一步延伸司法審判職能,切實用好典型案例,通過公開開庭、以案說法等形式,教育引導廣大公職人員強化法紀意識、守好廉潔底線,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宣傳效果,切實預防和減少職務犯罪案件的發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