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10時,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在香港共同宣告: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2019年1月18日在北京簽署的《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今天起在兩地同時生效。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記者:周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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