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8日電 據北京市公安局豐臺分局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豐臺公安分局東鐵匠營派出所開展轄區出租房屋檢查時發現,于某將房屋以按日收費方式違規經營。公安機關依法對于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處900元罰款,對其違規經營場所依法取締。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按照國家規定需要由公安機關許可的行業的,予以取締,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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